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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一桌子热气腾腾的饭菜,我着实有些感动了,你看这样一个男人,样貌英俊,家世显赫,连饭都做得这样好吃,我要是赖上他了,今生不就不愁了。我胡思乱想,哈哈大笑。叶书闵像是看傻子一样看我:“别笑了,快吃。吃了我好收拾。”实在是懂事啊。
坐在沙发上剔牙,越觉得这样的生活满足。也许是我这几天病的厉害,心情也太过沉闷才会如此容易满足吧。此刻我一点都不想要Hermas,也许装满大白菜的塑料袋儿也是不错的东西。
摇摇头,我怎么能为这样一点的温暖而动心,它只是瞬间的,就像是多年前的那个夜晚,我以为我找到了这一生的坚持,回头来看,也不过是镜花水月。
这么多年,我仍然记得那个夜晚,无处可去的我跑到小城的河堤之上,漫天的星光和冷风让人觉得孤单伤感。我毫无目的的行走,脑子里全是空洞,我看着那些杂草从深的河岸和波光粼粼的水面,忽然有跳下去的冲动,反正,就是我消失了,也不会有人在意的吧。
“喂,是你啊,你在这里干什么?”还是那快速的语调。穿着运动服满身是汗的齐明堂跑到我身边,低下身来问。明朗少年带着汗意的问道窜起我的鼻子里,我抬起头,看了他一眼,却说不出,我来这里是干什么,若是说我想投河自尽,实在夸张了些。
“我发现你不太爱说话啊。”齐明堂学我的样子坐在河堤之上,两只脚悬空,荡来荡去:“我天天都来跑步,可是从来没遇见过其他人,我们真有缘分啊。”他正是话多的年纪,渐渐也感染了我,开始有一句没一句的和聊,比如他喜欢的球队和他喜欢的数学。可是我既不喜欢足球也不喜欢数学,大多数的时候就是听他讲,然后一脸崇拜的看着他。
聊了半小时,齐明堂才吹了声口哨,站起来:“时间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家吧。”他对着我伸出自己的手。我有些迟疑,不知道要不要让他拉我,我长到十七岁,是第一次有同龄的男生对我有如此绅士的行为。
已经忘记我们是如何回去的了,只记得那个手掌热热的,带着些潮湿的汗水。
轻轻带上门,忘记了再戏谑叶书闵几句,现在没那个心情,还是睡个囫囵觉的好。
到公司的时候乔菲拿眼睛瞟了瞟我,然后说叶威叫我去办公室。我坐下,这次他没让我等,而是面色很温和的同我讲话,一看就是一副情场得意的表情,我有些奇怪,不知道我们这未来的老板娘会是谁。“听说你这几天又生病了。”叶威问道。我点点头,装作一副虚弱的样子:“恩,已经好多了。”“呵呵,不用这么着急来上班吧。”“耽误太久总是不好的,不能让乔菲一个人忙啊。”“她以前也是一个人忙嘛,不过,以后她确实又要一个人了。”叶威这句话一出口,我忙抬起头,乖乖的,我不过是请两天假,不会直接让我OUT了吧,那我不是要去买瓶“啤儿茶爽”借酒消愁?!“恩。上次你拟那个文件是个小项目,你有没有兴趣参与一下。”叶威接下来的一句话又立刻让我开心了起来,有兴趣,有兴趣,当然有兴趣啊。我使劲点头,恨不得把脖子都折弯过去,做助理再好也轮不到自己的功劳,做项目就不一样了,那价格可观的分红,着实喜人。
我分到的是和赵姐,陈经理,还有两个项目组的人员一起负责的对泰生公司的项目。泰生公司是个新成立的小公司,但是这两年发展的很快,在业内也以办事严谨能力强悍而著名,是个好的合作伙伴,既不会太难为我们,也能提供好的合作。虽然我事前做了不少工作,但是对于这些事还是很棘手。
这是一部讲述了人类因一种未知病毒的爆发而面临的一场绝种危机,昔日繁荣的都市变成了废墟,幸存的人类为了生存而自相残杀的故事。在“丧尸瘟疫”的浩劫中,主角团不仅在逃亡与结识新队友的途中经历着亲情、人性和原有社会准则等的考验,也在自我迷失中不断找寻自我,并引领着“避难逃亡”中的队友们在陷落于殭尸的社会中苦苦求生,向着似乎毫无希望的明天艰难进发。...
蒋云出身海京名门,前二十一年过得顺风顺水,却不料乐极生悲,在第二十二年遭遇滑铁卢。 不光身份从亲生变为养子,与此同时,父亲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被迎回家门,作为继承人重点培养。 在一众公子哥的教唆下,蒋云赌上全部家当,与此人展开了一场长达八年的拉锯战: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意场处处与梁津作对、花重金挖梁津墙脚以及四处造谣梁津那方面不行。 他恶事干尽,满盘皆输,最终死于一场车祸。 - 睁眼闭眼,他重生回一切之初。 为远离梁津、保全余生的荣华富贵,蒋云决定安安稳稳睡小觉,踏踏实实摆大烂。 结果梦里再遇梁津,那人伏在他身上,胸口的红痣随动作轻晃。 耳鬓厮磨间,梁津吻着他的颈侧,眼神晦暗地问他到底行还是不行。 蒋云垂死梦中惊坐起:? - 做宿敌太艰难,做情人太超过。 蒋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选了个折中的办法—— 和梁津当兄弟。 某场晚宴结束,他把酩酊大醉的梁津带回家,熬醒酒汤的时候,一个巨型挂件贴在他背后。 那人轻车熟路地蹭着他的脖颈,小声说,阿云,我很想你。 蒋云神情复杂,欲言又止: 有点暧昧了,兄弟。 阅前说明: ①爱而不知迟钝养子受x爱但不说淡漠私生子攻 ②狗血大杂烩,buff拉满,但he ③攻受非完美人设,无血缘关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下一本写《败犬》,文案: 狄琛的母亲死了。 办完丧事,有人登门告诉他—— 他母亲曾是玉临首富岑沛铨的情人,当年因求名不成,抱着尚在襁褓的狄琛远走他乡。她的死,正与那位首富有关。 所谓父债子偿。 他带着目的接近岑宴秋,与其相遇、相识、相知、相爱。 恋情败露后,他将这位天之骄子拉下云端,势要与岑宴秋同坠“火海”。不料事态一再反转—— 他母亲并非死于岑沛铨之手,他也不是岑沛铨的亲生儿子。那些所谓的真相,不过是岑家的商业对手编造出来的谎言。 骗局落幕,狼狈收场。 狄琛逃离玉临,来到了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他捡到一个没人要的小崽子,用剩余的积蓄做起了小本生意。 原以为余生不过如是,直到某天,隔壁店的阿婆指向不远处,问他认不认识那位高个男人。 风雪档口,穿着枪灰色大衣的男人掐了烟,一步步向他走来。 他还未开口,最怕冷的岑宴秋敞开大衣,先将他裹入怀中,哑声道: “不是说要跑到天涯海角吗。怎么还是让我找到了?” - 溃逃的爱人啊, 你是否愿意为了我,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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