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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妃子”是古代传说中舜妃娥皇、女英哭夫而自投湘水,死后成湘水女神之称,也叫湘妃。历来用其故事者,总离不开说夫妻生离死别、相思不尽、恸哭遗恨等等。如果不管什么关系,什么性质,只要有谁老哭鼻子便叫她潇湘妃子,推敲起来,恐怕有些勉强。因为娥皇、女英泣血染竹本是深于情的表现,并非一般地多愁善感,无缘无故地爱哭。同样,如果黛玉真是像续书所写那样,因婚嫁不如意而悲愤致死,那与湘妃故事也是不相切合的,作者又何必郑重其事地命其住处为“潇湘馆”,赠其雅号为“潇湘妃子”,称她为“林潇湘”呢?
雅号是探春给她取的,探春有一段话说:
“当日娥皇、女英洒泪在竹上成斑,故今斑竹又名湘妃竹。如今她住的是潇湘馆,她又爱哭,将来她想林姐夫,那些竹子也是要变成斑竹的。以后都叫她作潇湘妃子就完了。”(第三十七回)
话当然是开玩笑说的,但作者的用意就像是写惜春与智能儿开玩笑说自己将来也剪了头发去做尼姑一样。同时,探春所说的“想林姐夫”意思也很明确,当然不是续书所写那样“恨林姐夫”或者“怀疑林姐夫”。
在探春给她取雅号之前,宝玉挨打受苦,黛玉作诗题帕,也曾自比湘妃说:
彩线难收面上珠,湘江旧迹已模糊。
窗前亦有千竿竹,不识香痕渍也无?
“湘江旧迹”、“香痕”,都是说泪痕,也就是以湘妃自比。这是作者在写黛玉的内心世界。在她心中已将宝玉视同丈夫,想象宝玉遭到不测时,自己也会同当年恸哭殉情的娥皇、女英一样。同时,作者也借此暗示黛玉将来是要“想林姐夫”的。倘若不是如此,这首诗就有点不伦不类了:表哥不过是被他父亲打了一顿屁股,做妹妹的怎么就用起湘妃泪染斑竹的典故来了呢?
此外,据脂评提示,佚稿末回《警幻情榜》中对黛玉又有评语曰“情情”,意谓一往情深于有情者。它与“潇湘妃子”之号的含意也是一致的。但与我们在续书中所见的那个因误会而怨恨宝玉的林黛玉形象,却有点对不起头来。
五、《终身误》与《枉凝眉》
判断黛玉之死最可靠的依据,当然是第五回太虚幻境的册子判词和《红楼梦曲》。因为人物的结局已在此一一注定。册子中钗、黛合一个判词,其隐喻已见拙著《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且置而勿论。关于她们的曲子写得更明白易晓。为便于讨论,引曲文如下:
[终身误]都道是金玉良缘,俺只念木石前盟。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叹人间,美中不足今方信:纵然是齐眉举案,到底意难平。
[枉凝眉]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禁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终身误》是写宝钗的,曲子正因为她终身寂寞而命名。宝钗的不幸处境,表现为婚后丈夫(宝玉)对她并没有真正的爱情,最后弃绝她而出家为僧。但宝玉的无情,又与他始终不能忘怀为他而死的林黛玉有关。所以,曲子从宝玉对钗、黛的不同态度去写;不过,此曲所要预示的还是宝钗的命运。从曲子中我们可以看出“木石前盟”的证验在前,“金玉良缘”的结成在后。
《枉凝眉》是写黛玉的,意思是锁眉悲伤也是枉然。在这支曲子中,值得我们注意的问题有三个:
(一)在前一曲中,写到了宝、黛、钗三人;而此曲中,则只写宝、黛,并无一字涉及宝钗。这是为什么呢?我们认为合理的解说应该是:宝钗后来的冷落寂寞处境,如前所述,与宝玉对黛玉生死不渝的爱情有关,而黛玉之死却与宝钗毫不相干,所以一则提到,一则不提。倘如续书所写宝钗是黛玉的情敌,黛玉乃死于宝钗夺走了她的宝玉,那么,岂有在写宝钗命运的曲子中倒提到黛玉,反在写黛玉结局的曲子中不提宝钗之理?
(二)曲文说:“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嗟呀”,就是悲叹、悲伤;“枉自嗟呀”与曲名《枉凝眉》是同一个意思,说的是林黛玉;“空劳牵挂”,则说贾宝玉。只有人分两地,不知对方情况如何,时时惦记悬念,才能用“牵挂”二字。如果不是宝玉离家出走,淹留在外,不知家中情况,而依旧与黛玉同住在大观园内,那么,怡红院到潇湘馆没有几步路,来去都很方便(通常宝黛之间一天总要走几趟),又有什么好“牵挂”的呢?续书中所写的实际上是“一个迷失本性,一个失玉疯癫”,既然两人都成了头脑不清醒的傻子,还谈得上谁为谁伤感,谁挂念谁呢?
(三)曲子的末句是说黛玉终于流尽了眼泪,但在续书中的林黛玉,从她听傻大姐泄露消息,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起,直到怀恨而死,却始终是一点眼泪也没有的。她先是发呆、精神恍惚,见人说话,老是微笑,甚至来到宝玉房里,两人见了面也不交谈,“只管对着脸傻笑起来”;接着便吐血、卧床、焚稿绝情;最后直声叫“宝玉!宝玉!你好……”而死。如果宝黛悲剧的性质确如续书所推想的那样,突然发现自己完全受骗、被人推入最冷酷的冰窟里的黛玉,因猛受巨大刺激而神志失常是完全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她没有哭泣,反而傻笑,也符合情理;甚至可以说,这样的描写比写她流泪更能说明她精神创伤之深。所以,许多《红楼梦》的读者,甚至近代大学者王国维,都很欣赏续书中对黛玉迷本性的那段描写。然而,如果把这一情节与前八十回所写联系起来,从全书应有统一的艺术构思角度来考虑,从宝黛思想性格的发展逻辑、他们的精神境界应该达到的高度、他们在贾府中受到特别娇宠溺爱的地位,以及事实上已被众人所承认的他俩特殊关系等等方面来衡量,这样的描写就失去了前后一致性和真实性。因为,毕竟曹雪芹要写的宝黛悲剧的性质并非如此,而这种既定的性质不是在八十回之后可以任意改变的。真正成功的艺术品,它应该是由每一个有机部分组成的统一整体。由于失魂落魄的黛玉没有眼泪,对宝玉断绝了痴情,怀恨而死,曹雪芹原来“眼泪还债”的艺术构思被彻底改变了,取消了。黛玉这支宿命曲子中唱词也完全落空了。很显然,从曲子来看,黛玉原来应该是日夜流泪哭泣的,她的眼中泪水流尽之日,也就是她生命火花熄灭之时。所以脂评说“绛珠之泪至死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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