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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其实能在有人搀扶的情况下走一段路了,这会就在走廊里由娜娜牵着他的手,小短腿哒哒的走着,在集市上周锦锦给孩子们各买了一双塑料凉鞋,可不便宜了,要知道8斤重的公鸡才4.5块钱,孩子们的凉鞋一双3块,3双就是9块钱。
一到家兄妹两个就迫不及待地穿着轻便的凉鞋,美滋滋的,这会娜娜也给小宝脚上穿起凉鞋,在走廊上练习走路。
看着妈妈手里居然提着一只肥硕的野生兔子,姐弟两个都纷纷惊讶得不得了,眼睛瞪得圆鼓鼓的,还是小宝带着兴奋地大喊着:“妈妈!妈妈!手手!”
小宝从出生到现在还从来没见过兔子这种生物呢,这会词汇量也不丰富,看到毛茸茸的兔子兴奋得在原地又蹦又跳,还试图拉着姐姐就往院子里跑,娜娜年龄大点,但也只是听过大人们闲聊的时候说过兔子这种动物,心里有个概念,知道兔子有长长的耳朵,但实际上也是从来没有见过真的活兔子。
“这是妈妈从咱们家门口捡到的笨蛋兔子,娜娜帮妈妈从屋子里拿点布条来把这个兔子捆住好不好?”周锦锦赶紧随便扯个话头转移两孩子的注意力,这会太阳把院子晒得滚烫,要是娜娜带着小宝走过来看兔子肯定是要被晒着的。
听话的娜娜赶紧带着小宝进屋找布条去了,而在厨房里架好大柴,不需要时时刻刻守着火的轩轩听到屋外的动静,也从厨房走出来,盐露好奇地望着周锦锦手里提着的昏迷兔子。
“妈妈,这个兔子好肥啊,下锅的话肯定有很多肉。”轩轩带着憧憬地开口,“我记得好久之前爷爷给我夹了一块兔子肉给我,真的好香啊。”
其实轩轩作为林家第一个大孙子,作为爷爷奶奶的林爱国和李春华还是对他有所偏爱的,但也仅仅只是吃饭的时候给他多夹一筷子的菜,干活什么的一样不落。毕竟他们还是更喜欢大儿子和大女儿的子女,尤其是听话的林曼秋和林秀菊的大儿子郑争气,简直就是跟眼珠子一样珍爱。林鸿慕寄回来的好吃好喝的,一半都是被李春华以给大外孙为由全送给县城里的林秀莲,剩下的首先给自己的宝贝大儿子,小女儿和孙子孙女是最后考虑的,至于家里其他人等,通通不在自己的考虑范围。
周锦锦本来还以为小孩都会对可爱的小动物抱有同情怜爱心理,还准备给他们做点这是食物不是宠物的心里建设,没想到最大的那个直接就把兔子当做食物看待,估计一向崇拜哥哥的娜娜用不了自己开解就会非常愉快的认为兔子就是拿来吃的。
好嘛,今天晚上就可以再加一道菜了,周锦锦本来打算今天把屋子收拾干净,晚上请昨天帮自己收拾屋子的林翠花一行人吃个饭,就当是还了这份恩情,今天才买了这么大一只公鸡,想着人多好分。因为锅只有一个嘛,晚上要烧鸡公还要骨头炖汤还要炒菜,时间上肯定来不及,干脆中午就把鸡烧着,顺便也给孩子们解解馋。
她把还在昏迷着的兔子装到背篼里,倒扣着算是个简易笼子,放在走廊里,娜娜这会带着小宝也从屋子里出来了,手里拿着几根布条,周锦锦干脆就把布条连在一起,给兔子做了一个长绳子拴着,绳子一头交给轩轩,叮嘱儿子兔子可以玩,就是不要把兔子放走了,就起身准备做红烧鸡了。
作者有话说:
谢谢小天使们的评论收藏!
终于点亮金手指啦感谢在2021-12-03 11:42:57~2021-12-04 10:54:01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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