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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成细丝的莴苣丝直接用盐码了,等将里面的青汁腌出来后拌上一点白糖和一点香油就可以吃了。
拌好的莴苣丝根根翠绿,盛在盘子中像是一盘翡翠。叶缓归将莴苣丝放在谭渡之面前:“先尝尝?”
谭渡之挑了一筷子塞到嘴里,嚼了嚼之后果然满嘴的清脆和鲜香。这道菜清爽解腻,吃下去后口舌生津。
叶缓归询问他的意见:“味道是不是太淡了?需不需要加点辣椒油进去?咸淡都可以调的啊。”
谭渡之放下了筷子温和的说道:“好吃。我觉得味道正好,非常爽口。”
瞧瞧!老谭都开始点评菜色了,叶缓归又开心又骄傲。他夹了一筷子莴笋丝塞到嘴里:“你能吃得惯就太好了。”
谭渡之笑了:“你做的菜都很好吃。”
如果叶缓归在不慕仙,他一定会是最受欢迎的大厨。
此时锅里的红烧肉的汤汁已经收得差不多了,肉香味在小院外都能闻得到。
当叶缓归揭开锅盖时,招财进宝两又开始守着它们的食盆了等待投喂了。
叶缓归先取出了一个大碗,连肉带蛋盛了满满一大碗之后,他将碗放在了一边的碗柜中。
谭渡之感觉到一股灵气波动从碗柜中传来:“你放菜的这个碗柜,好像是一件法器。”
叶缓归将锅里的红烧肉盛在另一个碗里:“是不是法器不知道,这也是我从库房里面翻出来的。做好的饭菜放在这个柜子里面不会坏!”
一个人的饭最难烧,做少了不高兴开火,做多了又怕吃不完浪费了。有了这个柜子,吃不完的东西可以放进去慢慢吃。叶缓归试过,他将做好的东西放在碗柜里,过十天八天拿出来依然鲜香可口。
这个柜子真是帮了大忙了,要知道有些菜就是第一顿的时候味道最好。再次回锅,味道就会变了。
盛了一碗红烧肉留给福伯之后,剩下的肉和蛋依然装了满满一大碗。浓油赤酱的红烧肉在碗中颤巍巍的,叶缓归端着大碗往餐桌上一放,肥瘦均匀的肉还抖了抖。
浓稠的酱汁在肉上缓缓的流淌着,此时的肉已经和刚下锅时候的样子完全不一样了。叶缓归选的这刀肉一层瘦肉一层肥肉的堆了三层,肉皮经过酱汁的浸染已经成了漂亮的枣红色。
鲜香的香味像是一把钩子狠狠的拉扯着食客的肠胃,招财进宝也顾不得含蓄了,它们直接叫了出来。厨房里面一片猫叫和狗狗嘤嘤嘤求投喂的声音,叶缓归被缠得没办法,只能一只小动物给了两块。
招财进宝一头就扎到了食盆里面,肉很烫,小两只吃得很仔细。它们小心的舔着肉上的酱汁,明明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肉吃到嘴里,又怕吃得太快还没细细品味肉就没了。
有谁能拒绝红烧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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