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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农村打架是常有的事,而对于会点功夫的江三儿来说更是喜欢那种把别人打倒在地的感觉,所以回到城里之前,他在村里可以说是打架最牛的。
而到了城市父母兄弟身边,城市的生活让他很不适应,所以除了晚上睡觉,几乎不在家里待着,每天都出来混。
因为能打,下手特狠,所以来城里不久身边就跟了不少小弟,这种做大哥的感觉属实让他感觉良好,因为也没工作,所以他就决定混社会了。
起初他也没想到打架能打出“好处”来,因为等他和手下的小弟们慢慢闯出了名声,便影响了一个小混混的“生意”。
那个小混混手下有几个摸包的正巧“干活”时被江三儿看到,别看江三儿也是混道上的,但是他看不起摸包的,结果就是把人给打了。
那小混混一打听才知道这片还有这么一号。
如果让江三儿他们在这片把名声打响了,他以后就没法混了,所以就纠结所有小弟要跟江三儿一伙碰拼一下把他们赶走。
那江三儿能干吗?带着自己的小弟全员参加,结果出乎那个混混的意料,江三儿是真地猛,一个人干翻自己这边好几个,本来还仗着己方比对方多好几个人,心理觉得还有稳胜的可能,这一下就慌了。
最后这混混给江三儿跪下了,认了错,还花钱请人家下了顿馆子。
要不说混混头子还是有些头脑的,酒桌上和江三儿谈起了生意,让江三儿做他们的靠山,以后如果有敢来这片跨界趟活的,江三儿负责把人赶走,每个月有供上,比去工厂上班赚的多。
江三儿更看到了“商机”,在以后的时间里把整个北城区所有摸包混子都收编了,不听话的都打跑,听话的都留下,每月上供就行。
后来又把业务拓展到收保护费,替人看场子,替人出头等诸多业务。
在那个匮乏的年代,江三儿却过上了富足生活。
兰风的第一个目标就是江三儿。
现在兰风使用《踏雪无痕》奔跑的速度可以达到时速九十公里,如果说在大道上奔跑,会把人吓着。
那个时代大多家庭为平房,所以他选择从房上跳跃,从小胡同加速通过。
如今的江三儿出门入户那是前呼后拥,身边有保镖,后面有跟班,也真点社会大佬的派头。
今天江三儿下午去国营饭店消费,下手各大混混头子给他上报这个月的“业绩”并同时把这个月的份子钱交了上来。
其实他也明白,这行干不了多久,国家早晚得严打,他手下干的这些事早晚出事,但他也没上过几天学,所以也不知道除了干这行还能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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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当他一个人的时候,也在愁以后怎么办,毕竟跟他混的这帮人也有些上了岁数,因为是混社会的,所以也没有姑娘能找他们这样的,就一直都是光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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