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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拉了把椅子坐了下来,如讲故事般讲起了他和刘晴芳的事情。应当说他和刘晴芳之间有牵扯的事情实在少得可怜。就几句“我和她是媒人介绍认识的,初次见面印象还不错,所以想相处看看。经过了大半个月的相处,我发现她的话,十句里有十一句不真实,所以不想和她谈下去。”
“是吗?”我问。
“我觉得她活在自己导演的独角戏里。”他说出了一个很有诗意的比喻,更加勾引起我倾听的欲望。
“一直在把自己当作苦情戏里的女主角,把小说里的情节搬到生活中。因为我觉得不是很正常,所以我回家提起以后,我妈去打听,果然,她以前发过病的。在中专的时候还为此休学了一年。”
偏执型精神分裂,俗称妄想症。一切疑问都可以解释了。她为什么那天跟我说那些没头没脑的话。她为什么有胆量去招惹林利敏也能说通了。不过我还是有疑问,他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我总觉得说人家有神经病不是很好的,人家小姑娘已经很可怜了。”我现在是相信他了。确实只是对她怜悯。
其实,恋爱中的女人,或重或轻都患有那么点妄想症的。邻人偷斧的故事在我身上换了个方式上演,现在终于结束了。我越看张旭东越不象是在我面前一套,在别人面前又是一套的人。
☆、结婚照AND结婚证
张旭东被我拖去参加了我同学英紫的婚礼,第一次他被介绍给我的同学认识。在看到他们那些艳羡的目光后,我的虚荣心被一百二十分地满足了。看着身穿龙凤旗袍的新娘,挨桌敬酒的时候,我也开始幻想起来。想到了该我穿有袖的还是无袖的旗袍。
我上下班的路,要穿过我们这个区的商业街,在那条街上就有一家很大的婚纱摄影店。以前我从不在意,不过这些日子以来,我的目光每次都要抓住某些片段。
某个星期六,被隔壁老太吵醒的我实在无聊,想起我家小张脚上的皮鞋都快穿孔了。因此,我很不识相地在早上8.00打电话给他。和我相处了一年多之后,我发现他还是有改变的。以前要三个电话才能在这天的这个时候叫醒他,现在只用一个电话了。二十分钟以后他出现在我面前,当然不可能吃早饭。老妈对毛脚女婿是好之又好,冰箱里总是有包好的馄饨,一看他进门就下了起来。这种待遇我可一天都没有享受过。
托他的福我的早饭也能吃包地如小猪般胖胖的馄饨,吃过东西我坐上他摩托的后坐。就今天礼拜六,不知道警察叔叔休不休息。开轻便摩托带人招摇过市还是有风险的。管他呢!难得不做良民。9.30不到,商店还没几家开的呢。没地方去的我们第一次去了,号称我们这里的情人广场的区文化广场。看来吃饱了撑着没事干的人还真多。这么早居然有怎么多的情侣在那里放风筝。瞧瞧这边两个人一起看着天上的风筝,脸都贴一起了。那边小河边上的一对更干脆,索性把风筝搁一边,认真地啃着嘴。依照这种态势下去,到中午他们俩的嘴唇可以变成四根台湾香肠了。还有这边,太夸张了吧,长石凳是给人坐,可不是给人躺的,两个人。。。。。虽然圣人说“非礼勿看!”不过我的两只眼睛还是紧盯着这两个抱在一起的情侣。
人家没有被看地不好意思,不过张旭东觉得我看地过分了,把我拉走,在我一步一回头地看的时候,他对我说:“看有人在拍婚纱照!”以前总是行色匆匆,固然常看到这里有人拍婚纱外景,却也没有闲工夫仔细看过,多是匆匆一瞥,今天总算可以仔细瞧了。
摄影师让新郎和新娘靠得紧点,然后让新郎一只手揽住新娘,另外一只手和新娘的手交叠。最后是表情了,新娘非常不错。可那个新郎,虽然不能说笑比哭还难看,至少脸上的肌肉好象不是他自己的,不过也是,他这么瘦,脸上能有多少肌肉。不笑的时候那表情好象别人欠了他多少钱,笑的话两颊的皮都快扯到耳脚了。摄影师只能上去,拍拍他的脸给他调整,专业拍照的就是专业,经他的手一调整,总算新郎看上去嘴角含笑,含情脉脉地对着新娘了。一瞬间,照片完成,我听见新郎和新娘大口喘气以外,居然发现自己的嘴里也发出了同样的声音。天知道,我和我们家小张现在也摆着这样的POSE。要命的是,我发现我家那个嘴角不是含笑而是憨笑。等我在他怀里抬头看他,他还没有反映过来,可见入戏很深啊!我拿手去扯扯他的脸,他终于回过神来,想到发生了什么事情。觉得好笑,大声笑了出来。笑是可以传染的,弄地我也觉得很可笑,居然也笑的前仰后翻的。招来了几个白眼,人家新人还以为我们笑他们呢!算了,如此一来,这个地方是呆不下去了,只能走人。
这是一部讲述了人类因一种未知病毒的爆发而面临的一场绝种危机,昔日繁荣的都市变成了废墟,幸存的人类为了生存而自相残杀的故事。在“丧尸瘟疫”的浩劫中,主角团不仅在逃亡与结识新队友的途中经历着亲情、人性和原有社会准则等的考验,也在自我迷失中不断找寻自我,并引领着“避难逃亡”中的队友们在陷落于殭尸的社会中苦苦求生,向着似乎毫无希望的明天艰难进发。...
蒋云出身海京名门,前二十一年过得顺风顺水,却不料乐极生悲,在第二十二年遭遇滑铁卢。 不光身份从亲生变为养子,与此同时,父亲流落在外的私生子也被迎回家门,作为继承人重点培养。 在一众公子哥的教唆下,蒋云赌上全部家当,与此人展开了一场长达八年的拉锯战: 包括但不限于在生意场处处与梁津作对、花重金挖梁津墙脚以及四处造谣梁津那方面不行。 他恶事干尽,满盘皆输,最终死于一场车祸。 - 睁眼闭眼,他重生回一切之初。 为远离梁津、保全余生的荣华富贵,蒋云决定安安稳稳睡小觉,踏踏实实摆大烂。 结果梦里再遇梁津,那人伏在他身上,胸口的红痣随动作轻晃。 耳鬓厮磨间,梁津吻着他的颈侧,眼神晦暗地问他到底行还是不行。 蒋云垂死梦中惊坐起:? - 做宿敌太艰难,做情人太超过。 蒋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选了个折中的办法—— 和梁津当兄弟。 某场晚宴结束,他把酩酊大醉的梁津带回家,熬醒酒汤的时候,一个巨型挂件贴在他背后。 那人轻车熟路地蹭着他的脖颈,小声说,阿云,我很想你。 蒋云神情复杂,欲言又止: 有点暧昧了,兄弟。 阅前说明: ①爱而不知迟钝养子受x爱但不说淡漠私生子攻 ②狗血大杂烩,buff拉满,但he ③攻受非完美人设,无血缘关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 —————————下一本写《败犬》,文案: 狄琛的母亲死了。 办完丧事,有人登门告诉他—— 他母亲曾是玉临首富岑沛铨的情人,当年因求名不成,抱着尚在襁褓的狄琛远走他乡。她的死,正与那位首富有关。 所谓父债子偿。 他带着目的接近岑宴秋,与其相遇、相识、相知、相爱。 恋情败露后,他将这位天之骄子拉下云端,势要与岑宴秋同坠“火海”。不料事态一再反转—— 他母亲并非死于岑沛铨之手,他也不是岑沛铨的亲生儿子。那些所谓的真相,不过是岑家的商业对手编造出来的谎言。 骗局落幕,狼狈收场。 狄琛逃离玉临,来到了一个谁都不认识他的地方。他捡到一个没人要的小崽子,用剩余的积蓄做起了小本生意。 原以为余生不过如是,直到某天,隔壁店的阿婆指向不远处,问他认不认识那位高个男人。 风雪档口,穿着枪灰色大衣的男人掐了烟,一步步向他走来。 他还未开口,最怕冷的岑宴秋敞开大衣,先将他裹入怀中,哑声道: “不是说要跑到天涯海角吗。怎么还是让我找到了?” - 溃逃的爱人啊, 你是否愿意为了我,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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